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相關問題解答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今天一品財稅公司注冊小編整理了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的相關問題解答,一起來看下吧。
1.如何界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准?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准爲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貨物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以下稱應稅行爲)的,以應稅貨物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爲銷售額合計適用一般納稅人登記標准,合計銷售額超過規定標准,應當按照規定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
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含免稅銷售額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需要說明的是,一是“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二是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爲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三是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産、轉讓不動産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爲年應稅銷售額。
2.一般納稅人什麽條件下可以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
(1)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
①2018年5月1日以前(不含本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即按照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准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包括超標登記和自願登記的一般納稅人)。
②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爲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爲1個納稅期)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12个月,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月份*12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4个季度,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季度数*4。
(2)補充說明:
①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500萬元的標准超標登記或自願登記的營改增一般納稅人,不能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
②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營改增應稅行爲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爲銷售額分開計算,均未超過登記標准,納稅人出于自願選擇登記爲一般納稅人的,可以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
③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等政策規定必須作爲一般納稅人的,不能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
3.符合轉登記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必須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嗎?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是否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由納稅人自主選擇。如果納稅人轉登記前的增值稅稅負低于3%,爲了保證充分享受改革紅利,建議不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如果納稅人的下遊企業要求開具適用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建議謹慎選擇轉登記,因爲轉登記後依法只能按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4.如何理解轉登記日?
轉登記日是指一般納稅人辦結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手續的當天。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可辦理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手續。
5.納稅人如何辦理轉爲小規模納稅人手續?
转登记手续由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起,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納稅申報信息是否一致,一致的当即完成转登记;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6.納稅人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後,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能否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應當通過開票軟件的“征收率發票開具”模塊,按照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繳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票。在轉登記日前已作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産,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7.轉登記納稅人需要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以離線開具嗎?
轉登記納稅人需要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應當在互聯網連接狀態下開具,稅控開票軟件自動校驗聯網狀態,稅務機關不需要修改納稅人的離線時長。
8.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何使用納稅申報表?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後,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所謂“下期”、“當期”,指的都是稅款所屬期。
(1)原來按月納稅,轉登記後繼續按月納稅。轉登記日的當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次月起改爲簡易計稅。
(2)原來按月納稅,轉登記後改爲按季納稅。轉登記日的當月,仍應該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轉登日的次月起,改爲簡易計稅,按季繳納。比如,轉登記日的所屬月份爲7月份,納稅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8月起,改爲簡易計稅,按季繳納,8-9月份實現的稅款,在10月申報期申報繳納。
(3)原來按季納稅,轉登記後繼續按季納稅。轉登記日的當季,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下一個季度起改爲簡易計稅。
(4)原來按季納稅,轉登記後改爲按月納稅。在轉登記日的當季,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下一個季度的首月起改爲按月簡易計稅。
9.轉登記前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暫挂賬處理,統一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中核算,轉登記納稅人應准確核算“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的變動情況,留存備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的余額不得用來抵減轉登記納稅人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發生應稅銷售行爲的應納稅額。
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時:
(1)轉登記日當期已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由納稅人自行辦理勾選確認、認證或者稽核比對事宜。
(2)轉登記日當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待取得後,在認證期限內(360天),持稅控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勾選確認或者稽核比對事宜。辦理勾選確認時,由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稅局版)(http://88.12.26.102:6666/),登錄時使用電子底賬用戶名和密碼。
10.納稅人轉登記後,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如何調整?
(1)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銷售或者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統一調整轉登記日當期(即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後一期申報)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調整後的應納稅額小于轉登記日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形成的多繳稅款,從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中抵減;不足抵減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調整後的應納稅額大于轉登記日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形成的少繳稅款,從“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抵減;抵減後仍有余額的,計入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一並申報繳納。
(2)轉登記納稅人因稅務稽查、補充申報等原因,需要對一般納稅人期間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進行調整的,按照上述規定處理。
11.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應稅銷售行爲,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等情形,該如何開具發票和申報?
(1)發票開具
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
需要說明的是,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稅率欄次默認顯示調整後稅率,轉登記納稅人發生上述情形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2)納稅申報
轉登記納稅人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等情形,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調整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後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
調整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後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並不是要求納稅人重新核算最後一期的涉稅數據並填報一般納稅人申報表。納稅人根據業務的實際情況,對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後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進行調整後,和原來的申報結果相比,可能會産生少繳稅款,也可能會産生多繳稅款,都不需要重新填報一般納稅人申報表,而是並入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中處理,在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中填列。
12.轉登記納稅人再次登記爲一般納稅人後,能否再次轉登記爲小規模納稅人?
轉登記納稅人按規定再次登記爲一般納稅人後,不得再轉爲小規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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