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成立前产生的费用可以扣除吗?
13817次 2020-03-31
近期,我在網上看到有網友提出這樣的問題:目前,我的公司還沒有完成公司注冊手續的辦理,但是在此期間已經産生了一些費用,是否可以用今後的注冊資金來抵除呢?

(公司注冊)
對此,我認爲大家有必要去了解一下與之相關的法律。各位有所不知,企業所得稅法對籌建期確實並沒有具體明確的界定。根據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産、經營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成本的彙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具体一点来讲,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一般情况下,其主要是指企业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公司注冊成立之日为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日期。各位需要记住的是,这个时期发生的费用允许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但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此处我想特别强调一点,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总之,大家在进行公司注冊时,需要提前去了解清楚关于工商与税务方面的基础常识。 如果对于公司注冊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欢迎关一品財稅公司注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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