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奉上:股權無償轉讓和股權贈與的區別是什麽
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股份制來運行公司,公司的股東代表大會是公司事項決議的最高層。如果自然人無條件地將其持有股權轉贈給他人的,都需要簽訂好相應的轉讓協議。那麽股權無償轉讓和股權贈與的區別是什麽呢?下面跟著一品財稅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股權無償轉讓和股權贈與的區別是什麽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爲。
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權轉讓方式。
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一样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權轉讓,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權轉讓。
股權無償轉讓和股權贈與的區別是什麽
《公司法》对股權轉讓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權轉讓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權轉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權贈與的類型
(一)股東內部的股權贈與
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權轉讓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二)股東對外的股權贈與
股東對外的股權贈與,則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贈與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根據《公司法》七十一條的規定,股權對外轉讓需過半數其他股東的同意;同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從本質上看,股權贈與最顯著的特征就是無償性,即受贈的第三人無需爲受贈的股權支付任何對價。而優先購買權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條件下由其他股東優先于第三人購買所轉讓的股權,以維護公司股東的人合性。
如果在股權贈與的情況下適用其他股東在同等情況下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原則,那實際産生的結果則是其他股東無需支付任何對價就可以獲得股權,這顯然不是贈與股東的本意。因此,在實務操作中,一般對外的股權贈與是需要獲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才可得以實現。
三、股權轉讓与股权赠与哪个好
首先,股权赠与的实质就是一种无偿的股權轉讓。股權轉讓、股权赠与,对受方没有什么利弊之分、也不存在风险之说。
其次,无论是股权赠与还是股權轉讓,都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或者说要1看股权出让人的持股比例,小股东很难有发言权。
最后,股權轉讓、股权赠与对于接受方来说,差别只是在税收上,具体数额您可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为您计算。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權轉讓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權轉讓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權轉讓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權轉讓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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