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通過後怎麽還能被別人注冊了?
公司名称不仅是办理公司注冊必须提供的材料,也是后期经营中能让客户快速区别同类公司的名片,因此对于公司注冊名称工商部都会先进行注册名称核名,只有核名通过后才能继续办理领取营业执照。但一些创业者发现,已经通过核名的名称还能造成重名的现象,这是为什么呢?别急,一品財稅为您解答。关注我们,更多公司注冊的干货知识等着你。
“公司名称已核准注册,那这个名称不是只有我能用吗?”不一定,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也就是说:
1、通過公司核名僅表明你已經“預定”了這個注冊公司名稱,雖然不能用在經營活動中,但別人無法申請核准相同的名稱;
2、自拿到《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開始的6個月內,申請人必須去辦理營業執照,走完注冊公司流程;一旦超過6個月,已核准注冊的公司名稱就自動失效,若有別人以此名稱辦理核名申請設立公司,工商局是允許通過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老板要问: 那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吗?
1、根據相關規定,投資人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延長《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有效期6個月,但只能申請延長一次,且必須在有效期期滿前1個月內申請辦理。
2、不在有效期期滿前1個月申請,或者已經屬于過期的,就需要重新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核名,這時候若之前核准注冊的名稱已經被別人占用了,那就只能另想別的名稱了。
因此,各位老板在注册公司名称已核准通过后,尽量马上将剩下的公司注冊流程走完,要是超过公司名称保留期的话,那自己辛辛苦苦想出来的好名字可就要拱手让人了。公司注冊,来一品財稅,免费帮你核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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